“创美”与“审美”
旌 遥
过去的美学理论,没有严格区分艺术家、文学家创造的心理,和观赏者、阅读者的审美心理,把它们统称为“艺术心理学”。其实,这两个方面的审美心理有很大差别。
过去的美学多从艺术入手研究美。如果以“美是人的本质、本质力量和理想的形象显现”这个角度讲,审美活动与人类进化密切相关,是配合事关人类生存与进化的那些重要能力而发育完善起来的。
我认为,应该把美的活动,分为“创美”和“审美”两个方面。
在艺术、工艺、劳动这些领域,创造者的活动含有创造美的目的,特别是在艺术、工艺范围(劳动更多指向实用目的),创造者实现的“美”,就是创造者的“本质、本质力量或理想的形象显现”。是为“创美”。
而对这些作品(从米罗的维纳斯到埃及金字塔)的欣赏,则是因为这些作品对观赏者“本质、本质力量和理想的形象肯定”。是为“审美”。
把创造美和欣赏美分开,把“创美”和“审美”分开,是美学史上一个重要的观念革命。
对艺术家而言,“创美”和“审美”互为表里,也是在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轮替。米开朗基罗在创作“大卫”像时,他会免不了凿凿、看看。当他凿击大理石,大卫的形象按照他的想象渐渐从石头中显露时,这是“创美”;当他歇下来,后退几步,端详自己的作品时,这是“审美”。
“创美”是他的艺术才华、艺术想象、艺术理想、思想感情、雕刻技巧等的综合展示;“审美”,是这部作品地肯定了他的本质、本质力量或理想,使他感到欣悦。
李白、杜甫创作诗歌时,是“创美”,等他们停笔下来,阅读自己的作品并进行修改时,这是“审美”。
对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鉴赏者而言,则主要是“审美”了。这种“审美”包含了理解、感悟、比较、评价四个方面。
理解,就是鉴赏者首先要努力去掌握这些作品的表达的是什么,对文学作品而言,首先要突破文字障碍,相对较难;对绘画、雕塑、历史名胜而言,也要有基本的知识。当然,有一些绘画的美是一眼就可以看懂的,比如达芬奇的油画《蒙娜丽萨》、古希腊雕塑”米洛的维纳斯“,还有张大千的画。但一些绘画也比较难懂,比如达利的名画《记忆的永恒》。音乐的理解需要对旋律有比较强的识别力、记忆力,有的作品比较容易,比如莫扎特早期音乐,海顿的音乐,有的比较难,比如莫扎特晚期音乐,贝多芬音乐。
感悟,比理解更进一层,是欣赏者在心中有所触动、产生了个性化的领悟或者认识。这是艺术鉴赏较深的层次。
比较,对某种艺术有较多认识的欣赏者,难免会将当前的作品,与艺术家的其他作品,或者同时代的其他艺术家作品,甚至不同文化形态的同类作品进行比较,权衡优劣,斟酌得失,到了这个层次,才进入”鉴赏“的境界;
评价,就是在理解、感悟、比较的基础上,鉴赏者给艺术作品下一个判断,究竟是最好、很好、较好还是一般、较差?大多数艺术观赏者不会想这个问题,但一些喜欢穷根究底的人、艺术专业评论者、艺术学习者,需要在心中做这么一个评估,对作品的得失有所评判。
显然,艺术、工艺、劳动创造者的”创美“,与作品的欣赏者的”审美“,立场相反,所获得的美感发生机制也不同。
从这个认识出发,我们对历史上一些美学范畴,就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和分析了。
亚里斯多德认为悲剧是情感的“宣泄”,两千多年来人们并没有对这个结论进行分析,其实亚里斯多德在这里仅仅是说了悲剧创作对创作者的心理抚慰作用,而对于悲剧观赏者
而言,更恰当的描述是“同情”,人因为与生俱来的同情心而容易为悲剧中的人物命运所感动,悲剧恰好满足了这种同情心而对观赏者具有正面意义。
对自然景观的欣赏,就没有“创美”而只有“审美”。因此,对自然美的分析,就与艺术作品的鉴赏有很大区别。
审美中,最沉醉的境界是“自我肯定”“自我欣赏”。痴迷于贝多芬音乐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痴迷自己的心声,因为在这境界,审美与创美已经融为一体,难以区分了。
推特里有一位音乐爱好者(威廉)在2021年9月17日写道:
李宗盛唱的是故事,
林忆莲唱的是过去,
梅艳芳唱的是灵魂,
刀郎唱的是情怀,
韩红唱的是天籁,
张国荣唱的是我的上半生,
张学友唱的是天赋,
刘德华唱的是努力,
罗大佑唱的味道,
而我们听的是自己!
这些话,道出了审美的真谛。